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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役男出境處理辦法修法後,放寬役男國外求學年齡與返台停留期限。(圖/東森新聞)

政治中心/綜合報導

行政院核定《役男出境處理辦法》修正案,放寬役男出國留學年齡限制,自8月6日起,役男最高就學年齡限制放寬為大學以下24歲、碩士為27歲、博士為30歲者,都可以向移民署各縣市服務站申請出國留學,更有利於役男的生涯規劃。

以往未服役的役男如果要申請國外留學,必須在19歲當年12月31日以前出國,否則就必須等到當完兵,修法後役男只要符合「就讀學歷」及「就學最高年齡」的限制,就讀大學以下學歷24歲以前、碩士27歲以前及博士30歲以前,可以依規定申請核准出國念書。

而役男赴大陸就讀教育部採認的大陸地區大學校院及科系,或為經核准投資的台商及其員工之子身分者,修法一併修正放寬19歲以後的就學年齡限制,且刪除「台商條款」中役男須與父母共同居住3年的限制,相關就學年齡限制、申請出境、再出境就學,準用役男出境國外就學規定辦理。

同時,延長役男返國停留及延期出境的期限,修法為「不得超過3個月」,以符合實際需要。

(出處:東森新聞)
 
學生只需要帶正式紙本錄取信,前往出入境管理局蓋役男出境章,即可出境。
確認哪些文件是可以接受,哪些文件是不可以接受的:
可接受:
- 學校寄的正式紙本錄取信
- 學校正式錄取信電子郵件完整紙本列印
- 語言學校發的錄取信 + 條件入學錄取學校
不接受:
- I-20 / CAS / COE
- 錄取信掃描檔
- 錄取信電子檔
資料來源: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小留學生諮詢專線: 02-23899983
移民署役男科:02-2388392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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